相关问答
劳动保障监察遵循公正、公开、高效、便民的原则。实施劳动保障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接受社会监督。...
劳动保障监察遵循公正、公开、高效、便民的原则。实施劳动保障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接受社会监督。...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所属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以下简称劳动保障法律)的情况进行监察,适用本规定;对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进行劳动保障监察,依照本规定执行;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情况进行劳动保障监察,根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职责,依照本规定执行。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及其劳动场所的日常巡视检查,应当制定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确定重点检查范围,并按照现场检查的规定进行。
劳动保障监察员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情况进行监察时,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进入用人单位时,应佩戴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标志,出示劳动保障监察证件,并说明身份;(二)就调查事项制作笔录,应由劳动保障监察员和被调查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被调查人拒不签名、盖章的,应注明拒签情况。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4人已浏览
145人已浏览
200人已浏览
27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