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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用地分为百货商店、办公大楼、酒店、旅游用地等,百货商店用地使用权一般为40年,办公大楼、酒店一般为50年,各地规定不同。最终,必须以当地...
按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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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用地分为商场、写字楼、酒店和旅游用地等。商场用地使用权一般为40年,写字楼和酒店一般为50年,各地规定不同。最后,以当地规划部门出具的建筑用地批准书和土地规划许可证为准。根据规定,土地使用权到期,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由国家免费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归还土地使用证,并按照规定注销登记。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登记。此外,国家不提前收回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一般商业地产商铺产权是40年,40年后再交契税等一些税,这个商铺可以继续持有。土地是国家的,我们只是有使用权,商铺的40年就是指的土地的使用权年限,到期的只是土地租用时间,不是房产,到时候可以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即可重新取得房屋土地使用权。 房子永远都是你的,40年产权是针对的土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规定,无偿收回用地单位或个人的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无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经批准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两年未使用的; 2、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 3、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4、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5、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无偿收回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不按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 2、因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土地的。 现在我国的土地管理制度还有很多自相矛盾的条款亟待调整,或者大家可以在土地使用权到期之后自己的本地的国土部门先去咨询一下续期的相关事宜。总之,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不会是无偿的。但针对那些到期后没有申请续期土地使用权的,政府不管不顾的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做法也根本不切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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