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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的理解,司法实践中有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劳动合同法规定无固定期限合同,引导企业和劳动者去建...
签订劳动合同是对员工的一种保护,签订了合同,需要辞职时还是可以按照正常程序辞职的,不是说签订劳动合同后就一定得做到合同规定的时间才能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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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以下规定处理: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请问你们都与公司签订了几次劳动合同了呢?如果有人已经工作十年以上或者是连续签订了两次劳动合同的,公司是不能拒绝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否则您是可以请求经济补偿金的。如果你们都只签过一次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单位不愿意与您续签劳动合同的,您是可以向单位要求经济补偿金的。具体的详情单位为什么不与你们续签等我们还需要进一步的进行了解。
合同到期,可以协商处理。不然的话,续签是无固定期限的合同。 但是无固定期限并不代表不能辞退员工。如果员工有违法,或者严重违纪,也一样可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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