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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是指投诉人通过信件、电子邮件、传真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报告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由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处理的...
(一)涉法涉诉信访由政法机关依法办理。各级政法机关要积极配合党委、人大、政府等信访部门做好涉法涉诉信访与普通信访的分流工作,引导涉法涉诉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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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 (二)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的; (三)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 (四)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 (五)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 (六)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
信访案件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信访条例》 第十四条信访人对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信访人对行政复议日内回复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 (一)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三)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四)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 (五)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 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第三十五条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收到复核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复核机关可以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举行听证,经过听证的复核意见可以依法向社会公示。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自实施以来,mainlandChina的计划生育政策一直倡导只生一个好孩子,国家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凡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均可领取独生子女费。凡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至子女14岁,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对象发放30元(2006年发放的对象为独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根据地区不同情况,独生子女费用不同,涉及独生子女费用的发放标准。独生子女费用的发放标准包括员工晚婚、自愿终身只生一个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育龄夫符合规定可以再生育的,自愿不再生育的,依法领取养老金的独生子女父母。员工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2天;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产假3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增加产假和护理假视为出勤。农村居民晚育的,减免本人当年村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筹集资金;城镇无业居民晚育的,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妇生一个孩子期间,自愿终身只生一个孩子的夫妇,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在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执行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或者死亡的,应当按照规定帮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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