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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继承的房产,任何时间再出售,均需要缴纳20个人所有税。 2,继承房产,以继承前原房产证上登记时间为准,满二年再出售,免征营业税。 3,其...
虽然继承得来的房屋与赠予房屋一样属于无偿获得,理论上应当征收买卖差价的20,但在实际操作中,直系亲属继承的房屋个税也是按照普通商品房的个税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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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不管房子来源是什么,只要买卖二手房,那么就涉及下面几种税。一、(卖方)自2010年10月1日起,对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原则上实行核定征税,核定征税的比例暂按1%确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二、营业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卖方)自2016年2月22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三、(卖方)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四、(买方)自2016年2月22日起,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的家庭2套以内(含2套)(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住房,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唯一住房,减按1.5%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减按2%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3套以上(含3套)住房的,一律按江苏省原定3%税率征收契税。商品住房以房地产主管部门契约鉴证时间为准,存量住房以房地产主管部门契约登记受理时间为准。五、(买卖双方)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法律意见】不管房子来源是什么,只要买卖二手房,那么就涉及下面几种税。一、(卖方)自2010年10月1日起,对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原则上实行核定征税,核定征税的比例暂按1%确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二、营业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卖方)自2016年2月22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三、(卖方)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四、(买方)自2016年2月22日起,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的家庭2套以内(含2套)(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住房,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唯一住房,减按1.5%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减按2%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3套以上(含3套)住房的,一律按江苏省原定3%税率征收契税。商品住房以房地产主管部门契约鉴证时间为准,存量住房以房地产主管部门契约登记受理时间为准。五、(买卖双方)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后,再次出售是需要缴税的的,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所得额,按20%的使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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