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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根据伤残部位来确定停工留薪期(请查阅《重庆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职...
重庆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本市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重庆市工伤保险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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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中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如何确认 1、发生工伤事故后停工留薪期的确认程序 (1)、由用人单位统筹地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 (2)、由用人单位确定,也即工伤职工将工伤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或是休假证明提供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依照当地的停工留薪期目录即可确认该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不需要经过用人单位所在统筹地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3)、由工伤职工、用人单位、经办机构依当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认,任何一方主体对此有异议的,均可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 2、延长停工留薪期情况下的确认程序 (1)由工伤职工或者用人单位在停工留薪期满前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申请,是否延长及延长期限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2)由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前向用人单位提出,用人单位如果同意,就可以延长停工留薪期;在用人单位有异议时,才由用人单位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确认;用人单位在收到工伤职工提出的延长停工留薪期申请后,如果不提出申请,则视为同意延长。 (3)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参保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延长申请,工伤职工、用人单位如果对确认结论不服,还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确认。
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单位的员工在一段时间内可能都无法为单位提供劳动,此时又不想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就会想到办理停薪留职。以下就是办理停薪留职的程序:1、要求停薪留职的职工,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所在单位批准。企业与批准停薪留职的职工应签订停薪留职合同,并报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备案。合同由双方共同商定,其内容应当包括:停薪留职的期限(不超过3年)、停薪留职期间工资和劳保福利待遇的处理、工龄计算以及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等。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所在单位按违反劳动纪律处理。2、停薪留职职工在合同期满后,仍回原单位复职,原单位无法安排的,可以按照省劳动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劳动制度改革,为企业安置部分富余人员的意见》处理,如果原单位并入其他单位或已撤销的,由合并后的单位或原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安排,无法安排的,也按照省劳动局劳计字(92)第161号文件规定处理。
1、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4、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按因工死亡处理享受全部的工亡待遇 5、一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 以上,就是ask.com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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