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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收合并不需要清算。清算是结束现有法律关系,处理其剩余财产,使其归于消灭的程序,包括计算、核实等。企业解散通常需要经过清算程序,但企业因合同...
公司和公司之间是可以吸收合并的,这个吸收合并和一般的合并方式会有不一样,那么在进行吸收合并之后,是不是也需要像其它步骤一样进行清算?因为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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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收合并清算是必经程序吗因为合并而使解散的,不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因此不需要进行清算。依据是(《法》第181、184条)第一百八十一条因下列原因解散:(一)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第一百八十四条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所以,公司因为吸收合并的,不需要经过清算程序。因为原来的公司依然存在,对于公司的债权债务就应该由现在吸收合并以后的公司概括的继承,这样还是不会侵害到债权人的利益。
1、收购企业、被收购企业均无需进行清算。2、根据《公司法》规定,合并各方需要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被收购企业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被收购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3、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承继。4、被收购企业的收购价款由其股东按原公司章程的约定进行分配。因此,在吸收合并过程中,清算不是必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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