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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 对于劳务派遣公司来说,用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比全日制用工形式,可节约许多成本。因此,许多劳动派遣公司希望与员工建立非全日制劳动关系。 ...
可以。 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不同。劳务派遣单位如果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合同,可能存在规避法律风险,侵害劳动者权益的问题,因此在《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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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是指当事人一方为他方完成一定的工作,他方在验收后支付约定的报酬的民事法律行为。承揽是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劳务外包是指企业将其部分业务或职能工作发包给相关的机构,由该机构自行安排人员按照公司的要求完成相应的业务或工作。而这里企业也不需要为人员缴纳社保。 在非全日制用工下,未缴纳保险,在操作中要注意方法 1、若是与个人订立非全日制劳动合同,需要注意劳动时间(每周不得超过24小时,每天不得超过4小时)、保密协议、工作场所、福利待遇、工作交付等等。 2、若是与公司签订劳务外包合同,需注意不能对工作人做管理,只能对需要交付的工作做要求。比如,不能要求工作人的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否则容易被认定为劳务派遣。
非全日制用工可以劳务派遣,凡是非全日制、辅助性的工作,都可以实行劳务派遣。《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十六条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不可以。 对于劳务派遣公司来说,用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比全日制用工形式,可节约许多成本。因此,许多劳动派遣公司希望与员工建立非全日制劳动关系,但《劳动合同法》对于是否能够与被派遣的劳动者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尚未作出相关规定。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已明确要求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的劳动者之间只能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全日制劳动合同,且不能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建立非全日制劳动关系。因此,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行为,是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应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处罚。 风险提示: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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