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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竞业协议补偿金太少了,这时候怎么办有如下回答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补偿金的数额由双方约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竞业协议中约定了发放时间的,以协议中的约定方式处理。若是双方没有约定的,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应当按月给予劳动者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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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人力资源和知识技术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很多使用者为了保护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不流不被同行掌握,保持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对企业的管理层和高级技术人员签订竞争限制协议。签订竞争限制协议后,对工人利用自己的优势和技术再就业造成一定障碍,竞争限制的补偿标准一直是工人和用人单位非常关系的问题。目前,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对竞争限制的补偿金额没有明确规定,但最高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4参考竞争限制补偿金额,即劳动者履行竞争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的30%,每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如果这30%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应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由此可见,竞争业限制补偿费用,国家没有明确规定,一般由劳动者与使用者协商确定,但合理金额受法律保护。如果双方为了明确约定而争论,一般按工人退休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30%支付。
(一)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在竞业限制协议中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因用人单位原因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经劳动者要求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二)竞业限制协议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等未作约定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双方当事人由此发生争议的,可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及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应当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用人单位放弃对剩余期限竞业限制要求的,应当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支付已经履行部分的经济补偿金。 (三)竞业限制协议生效前或者履行期间,用人单位放弃对劳动者竞业限制的要求,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
竞业协议补偿金太低是有效的。 竞业限制补偿金低于法定标准的,有权要求单位补足。如果单位不给补贴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索要。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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