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先减后并。是指判决生效之后又犯新罪,比如监狱里打人致人死亡。举例:甲犯盗窃判5年,执行3年后犯故意伤害判6年。“先减”先把执行过的两年去...
先并后减与先减后并有什么区别: 1、两者适用的对象不同。前者只适用于判决宣告前又发现漏判之罪的情况,后者适用于判决宣告以后又犯新罪的情况。 ...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数罪并罚原则: 第69条:限制加重总和刑期之下数刑最高刑之上决定, 第70先并后减, 71条先减后并 ⑴判决宣告前数罪:限制加重·吸收·并科(相加)。 *判决宣告前的数罪,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不超过3年,拘役不超过1年,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不能超过20年,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不能超过25年。 例:甲犯有一个盗窃罪和一个抢劫罪,盗窃判处有期徒刑5年,抢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然后将总和刑期以下15年,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即10年以上,则甲应在10年到15年之间定罪量刑。 ⑵刑罚执行中数罪并罚:①“已执行的刑期”;②发现“漏罪”与犯“新罪”并罚在方法上的区别:减去“已经执行刑期”的次序不同:漏罪:先并后减;新罪:先减后并。 例:先并后减: 甲因抢劫被判10年有期徒刑,服刑到第4年时,被人举报其在服刑之前还有盗窃罪还未判决,甲因盗窃被判有期徒刑5年,则根据限制加重原则,在10年以上15年以下决定应当执行的刑期,同时要减去已经执行的4年。 例: 先减后并: 甲因抢劫被判有期徒刑10年,在刑罚执行4年后,甲又打伤同监的犯人,被以故意伤害被判5年有期徒刑,则应先用10年减去已经执行的4年,6年与伤害的5年合并,在6年以上11年(6+5)以下决定应当执行的刑期。
数罪并罚原则: 第69条:限制加重总和刑期之下数刑最高刑之上决定, 第70先并后减, 71条先减后并 ⑴判决宣告前数罪:限制加重·吸收·并科(相加)。 *判决宣告前的数罪,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不超过3年,拘役不超过1年,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不能超过20年,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不能超过25年。 例:甲犯有一个盗窃罪和一个抢劫罪,盗窃判处有期徒刑5年,抢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然后将总和刑期以下15年,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即10年以上,则甲应在10年到15年之间定罪量刑。 ⑵刑罚执行中数罪并罚:①“已执行的刑期”;②发现“漏罪”与犯“新罪”并罚在方法上的区别:减去“已经执行刑期”的次序不同:漏罪:先并后减;新罪:先减后并。 例:先并后减: 甲因抢劫被判10年有期徒刑,服刑到第4年时,被人举报其在服刑之前还有盗窃罪还未判决,甲因盗窃被判有期徒刑5年,则根据限制加重原则,在10年以上15年以下决定应当执行的刑期,同时要减去已经执行的4年。 例: 先减后并: 甲因抢劫被判有期徒刑10年,在刑罚执行4年后,甲又打伤同监的犯人,被以故意伤害被判5年有期徒刑,则应先用10年减去已经执行的4年,6年与伤害的5年合并,在6年以上11年(6+5)以下决定应当执行的刑期。
先合并后减是合并几种犯罪的刑罚,然后减去已执行的刑期,最后确定一个刑期,如:甲犯抢劫罪,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执行5年后假释。在假释考验期间,公安机关发现甲以前犯过强奸罪,于是撤销了假释,经法院审理后被判处7年强奸罪。这时候就要以先减后减的方式确定甲还要执行多少年。前罪被判处7年,后罪被判处7年,并被判处7年以上14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法院决定执行10年,最后减去甲已执行的5年,甲只需再执行5年有期徒刑。先减后,前罪被判减去已执行的刑期,剩余刑期和后期判决的刑罚,如甲犯抢劫罪,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执行5年后假释,假释考验期内甲又犯强奸罪,因此撤销假释,经法院审理后被判处7年强奸罪。此时,前罪将被判处7年以上监狱。如果甲被判处7年以上7年以下,甲将被判处7年以上监狱。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74人已浏览
2,230人已浏览
1,330人已浏览
8,09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