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如果开发商未能按照房屋买卖合同之约定交房,且没有依约可免责的延期理由,则应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逾期交房是现在房地产市场中出现纠纷最多的问...
承担逾期交房责任的形式包括继续履行合同、赔偿损失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果买方解除合同,卖方赔偿因逾期交房造成的损失。...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7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8条第2款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原因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记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法律对于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是: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履行的,买受人不能解除合同但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且开发商没有给出正当理由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切损失由开发商承担。
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包括:购房人不要求解除合同的,售房人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按照合同约定向购房人支付违约金;购房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售房人应当返还购房款本金及利息,并按照合同约定向购房人支付违约金以及赔付其他相关损失。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2人已浏览
108人已浏览
151人已浏览
10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