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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签订合同需要注意: 1、承租房子时如果可以,可以请求出租方提供房产证,确认其房屋享有的收益权。 2、需要出租方的身份证复印件,防止日后如...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的位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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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要写明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得位置、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合同要注明租房用途。 4、合同要写明租赁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 6、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 7、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 8、合同应约定是否同意转租。 9、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 10、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如果在租赁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改变合同的上述各项条款,如租赁期限、租金等,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
1、签购房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分清房屋暂测和实测面积,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为了防止开发企业将已抵押的房产再出售,在签合同时,可到县房管局交易所查询房产是否被抵押。 2、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租房屋的注意事项具体如下: 1、有电器类的和家具的应该收取一定数额的押金,例如:家具和电器价值20000左右,收2000元。具体的收取多少看家具和电器的价值。 2、承租人必须出示他的身份证,影印一份,留作日后凭证,以防万一。 3、房东假如要留钥匙,要和承租人协商,承租人不反对的情况下可以,当是承租人不愿意的话,请你最好把钥匙都给他,既然是出租给对方了,对方就享有房屋使用权了。 4、最好有一个协议,还有家具和电器给对方使用,涉及损坏赔偿的问题,还是要写明来,万一损坏了,可以有一个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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