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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承租人的说法完全没有道理,由于你现在还不是房东(你还没取得该房屋的房产证),你是从原房东那里租来的,但是只要原房东认可你转租给承租人,...
因为是租房,不存在“房屋所有权归谁”的问题,对外,承租房屋的使用权应该归属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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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出现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外,无论是合同签订后的预期违约还是合同履行期届满后的实际违约,如另一方坚决要求继续履行的,除符合《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外,应责令双方继续履行。在履行义务的同时,另一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1、以你表述,你外公是该房屋的承租人,经单位同意有购买权,你以及你母亲等属于居住权人,拥有居住权,如果经你外公和你外公单位同意,共同居住人也可以购买。 2、你外公不需经共同居住人同意,即可购买该公租房,你外公买房的行为合法有效,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你外公已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该房屋是你外公外婆的共同财产。 3、共同居住人一旦离开,就丧失了居住权,因此,你和你母亲没有该房的居住权。 4、外婆、外公相继去世,就是说你外婆先去世、外公后去世,那么你外婆去世后,他们的共同财产中1/2属于你外婆的,另外1/2属于你外公的,你外婆的这1/2的财产,由你外公、母亲和你舅舅继承,也就是你外公有2/3,你母亲和你舅舅各有1/3。你外公去世后,遗嘱给你舅舅,只能将其2/3财产给你舅舅。 5、遗嘱需要满足法定的形式才有效。 1)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 2)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3)录音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的方法可以采取书面或录音的形式,录音遗嘱制作完毕后,应当场将录音遗嘱封存,并由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4)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6、因此,如你起诉主张当时外公签的住房协议无效,不会得到法院支持,会败诉。 7、如遗嘱合法有效,你母亲可以起诉要回自己应当继承的1/3的财产;如遗嘱无效,你母亲可以起诉要求继承你外公的遗产,也就是1/2的你外公外婆的共同财产,具体到该房子也就是一半。
一、公租房如果本人不住,是不可以让子女住的。公租房是针对低收入困难家庭为出租对象的,如果子女已经成家,且不符合申请廉租房的条件的,是不能租住廉租房的。 二、依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不得将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或者改变用途。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违反前款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回廉租住房: (一)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的; (二)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的。 所以公租房可以给子女住吗当然是可以啊,只要手续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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