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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如果是100%股权转让,则老股东退出、新股东代替进来,那么在依约定向股权转让方支付价款后,即收回其原出资证明,向新股东出具出资证明...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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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规定股权转让应履行股东名册变更、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同时《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1条也规定“有限公司变更股东、有限公司的股东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发生变动之日或改变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虽然在公司法对股权转让应办理相应变更手续的要求下,但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并不当然导致股权发生变动。反之,股权未能发生变动也并非意味着股权转让协议未生效。 从公司法第33条第3款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由此可判断,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是为了使股权转让协议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又根据新公司法第74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此规定明确股权转让后须变更股东名册。
未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有效。法律规定,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与是否登记变更无关。协议本身是有效的,只有通过工商变更登记才能完成股权转让。因此,未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是有效的。
股权变更登记,是指根据我国《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根据股东发生变化的情况,将变化后的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工商局的行为。 股权变更登记只需要在股权发生变动之后,准备相应的资料在工商局按照要求办理相应的登记即可。 但需要提醒大家的是: 1.未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并不导致股权转让合同无效。 合同一般情况下在双方签署合同成立时生效,但对于像国有股权等特殊股权则需要经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2.工商变更登记也并非股权变动的生效要件。 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且被公司登记到股东名册时即取得股权,如果未能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股东有权请求公司办理工商变更,并有权要求转让方提供协助义务。 3.未进行工商变更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对于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第三人有权信赖登记事项的真实性,善意第三人可以基于工商登记对原股东的记载要求其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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