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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拆迁协议公证,需由拆迁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即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共同到当地公证机关办理,并向公证机关提交如下材料: 1、拆迁部门的资格证明,征...
拆迁协议公证的办理,需由拆迁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即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共同到当地公证机关办理,并向公证机关提交如下材料:1、拆迁人他的法律资格的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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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可以向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并送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拆除依法代管的房屋,代管人是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 房屋拆迁协议公证对于完善拆迁协议内容,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预防房屋拆迁纠纷,稳定房屋管理秩序,保证房屋拆迁、安置活动顺利进行,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房地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规定:“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安置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合同,依法成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协议或者履行协议不符合约定的,按照和的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当事人承担相应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有以下两种情形。其一,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搬迁期限届满后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其二,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且拆迁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只有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决的内容是条例第13条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任何一方当事人或者与行政裁决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裁决不服的,都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行政裁决的事实认定、行政程序、法律适用、有无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等进行全面合法性审查。
随着人们法制意识的提高,的订立成为了越来越多的人会考虑的问题,但是遗嘱的生效要件严格,若不符合法律要求很可能会面临遗嘱无效的情况,选择是对遗嘱效力保证的最佳方式,那么这里,我对拆迁房未取得房产证时做遗嘱公证的情形做一个简单的介绍。遗嘱由遗嘱人经过公证机关办理,法律效力高,可信度强。房屋虽然未取得房产证,但是房屋产权若已经归为被继承人名下,但是还未取得,房屋还未占有,此时房屋未完成登记公示,不得对抗第三人。但是不影响所有权人的归属。被继承人可以向公证机关出示相关材料,证明拆迁房所有权人,查证属实之后,公证机关也会将所述情况进行公证,同样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每个家庭的情况都不同,有的家庭还会发生代位继承和的情形,如果大家碰到案件,建议大家聘请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介入案件从而更好的规避风险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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