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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明确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责任,鼓励用人单位履行主要责任。违反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由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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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情况,计算滞纳金没有意义,劳心劳力而且一般不支持 劳动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2016年1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意见》从规范企业工资发放行为,健全工资发放监管和保障制度,推进企业工资发放诚信体系建设,依法处置拖欠工资案件,改善建设领域工程款发放管理和用工方式等五个方面提出十六条具体治理措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制度完善,责任落实,监督有力的管理结构,根本抑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努力实现几乎没有拖欠。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农民工也是劳动者,所有维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都同样适用于农民工。
建设部和劳动保障部联合发布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办法》第7条规定:“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第12条规定:“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第10条规定:“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筑工程承包企业结算工程款,致使建筑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让民工到业主或总承包方去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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