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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拖欠租金未归还租赁物,如何追回租赁物?

2024-12-21
根据租赁合同,承租人逾期未付租金将被视为严重违约行为。出租人可以依据合同规定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包括要求承租人支付合同约定违约金、支付逾期利息,甚至解除租赁合同,收回租赁物等。 然而,在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迟付租金时,出租人一般不可以直接收回租赁物。此时,出租人应先向承租人发出催款通知,最好以书面形式进行。如果承租人在收到催款通知后仍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租金,出租人就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租赁物。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租赁物归出租人所有,但解除租赁合同后,出租人也理应再次拥有租赁物的使用权。不过,出租人未经承租人同意擅自收回租赁物的行为可能会给承租人造成损失,届时承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当租赁合同解除后,出租人有权收回租赁物,承租人也应返还租赁物。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些承租人既不付租金又拒绝返还租赁物。在这种情况下,遇到这类承租人的,出租人不要掉以轻心。最为妥当的做法就是到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收回租赁物,要求支付相应的租金,索取违约金、逾期利息等费用。 此外,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出租人还可以在承租人不付租金不返还租赁物的情况下,拿着已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强制收回租赁物,收取租金、违约金、逾期利息等费用。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通常是由被执行人承担的,不用白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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