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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扣工资标准规定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中: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
请假扣工资标准规定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中: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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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病假和事假标准如下 1.病假证明必须由公司指定的正规医院开据; 2.员工拿回公司的病假凭证必须包括: 1)二级以上指定医院医生的病情诊断书; 2)二级以上指定医院医生的病假建议书。 3.如果公司发现病假证明不合格将视为事假扣除该员工当天相应的工资及全勤奖;如有造假行为且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予以开除; 4.员工病假每月审核期间为本月18日至下月17日: 1)每月请病假不能超过1天 2)每月累计病假>1≤2,扣除全勤奖100元 3)每月累计病假>2,扣除全勤奖200元 其余工资严格按照公司人事部《员工守则》《员工手册》中第2.5款关于病假工资规定的扣除比率执行(详细规定见公司《员工守则》《员工手册》)。操作规则:员工必须在休假后一周内将休假单递交行政人员登记,如果超过一周(指从休假回来当天开始计算)仍未交假单的公司一律按事假处理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二、关于事假,劳动法规定请假扣工资标准是这样的: 1.任何请事假的员工在本月将没有全勤奖金; 2.经公司批准员工可以休不带薪事假,但一年至多不可超过十个工作日;超过5天的事假必须提前一周提出; 3.如果员工事假超过公司规定最大期限以至于影响到公司正常工作公司将视其自动离职。 4.薪金扣除公式为(基本工资+补贴)÷21.75×事假天数。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的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第52条规定:职工在领取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救济费时,如其所得救济费数额低于该企业平均工资百分之四十的,企业应按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四十发给,但不得高于本人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有劳动者个人代付的各种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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