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按照合同履行地的标准计算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4条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条件...
1、由工伤保险基金赔偿给职工其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治疗所需费用; 2、住院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劳务派遣工在劳务派遣工作时造成的工伤,应该由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承担。参照《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2.在有医院开具的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原工资待遇发放,参照《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不是劳动关系了,是雇佣关系。“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1)目前要做的先期工作:申报工伤。如单位不予申报,可自行申报。再作工伤等级鉴定。 2)赔偿多少:要看工伤等级,现结合年令和工资计算。 3)赔偿金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1-6级,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性治疗费用、转外地治疗的交通、食宿费等。 4)如还在原厂工作,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就没有了。 5)怎样诉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68人已浏览
375人已浏览
243人已浏览
21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