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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你发病的原因是什么呢?你的下班途中是否还在工作场所内呢?有没有去医院做鉴定,你是什么病情?属于工伤的情况一般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
视情况而定。如果是自身原因造成的,单位无过错,无赔偿责任;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构成工伤,享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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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劳务派遣,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简而言之,有关系没有劳动,有劳动没关系是劳务派遣的一种特殊形式。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合同法》,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虽然劳动者在实际用人单位工作,但劳动者只与派遣单位发生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履行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发生的费用也由劳动派遣单位支付。劳务派遣单位不履行义务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首先学生在学校死亡,学校不一定会承担责任。学校承担责任的前提是学生的死亡和学校的失职、管理不到位等过错有因果关系,否则没责任。学生的死亡不是因为学校的过错造成,而是其他人造成的,则由责任人直接承担。学校在自己的过错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直接侵权人承担的直接责任。
按照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公司属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履行支付加班工资、绩效奖金以及与工作岗位相关福利待遇的义务。受伤者社会保险本应由用人单位也就是劳务派遣公司为其缴纳,因未缴纳社会保险造成的工伤待遇损失应由劳务派遣公司承担,同时按照法律规定,作为用工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待遇的连带赔偿责任。 所谓连带责任就是指将来如果劳务派遣公司不按照裁决书的裁决结果向受伤者相关的工伤保险待遇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申请强制执行时他既可以以劳务派遣公司作为被执行人,也可以把用工单位作为被执行人,谁有偿还能力就让谁做被执行人,多了一个选择更有利于保护受伤者的合法权益。连带责任的设立就是法律对于劳务派遣人员的一项特殊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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