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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8年4月1日起,上海最低工资标准为2190元,每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9元,职工生病住院最低工资标准为1752元。...
上海市企业职工从二OO八年四月一日起,月最低工资标准为 96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8元(均不包括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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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将从2018年4月1日起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300元增至2420元,增加1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20元增至21元。其中不包括(1)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3)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4)或是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
实行计件或者提成工资形式的,职工的月实际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月最低工资。 形成全日制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因个人原因,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的正常劳动不满一个月的,其月最低工资按照实际提供的劳动时间进行折算。 形成全日制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享受法定的休假日和婚丧假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2010年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现在还没有新的政策规定,你可以看看往年的标准。 上海市ZF于1994年12月5日发布了《上海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规定》(上海市人民ZF第九十号),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并于2002年8月21日进行了修订,提出了最低工资分为月最低工资和小时最低工资,全日制劳动合同关系适用于月最低工资;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关系适用于小时最低工资等相关概念。修订后的《上海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规定》通过上海市人民ZF第125号令发布。 《上海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规定》规定下列各项收入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法定工作时间所得的工资报酬;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市劳动保障局规定的不列入最低工资的其他收入。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工劳动保险、福利待遇,不得列入最低工资。 以下是历年来上海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数据: 最低工资标准(元/月)适用范围文件字号适用时间 960适用于上海市各类企、事业单位沪劳保综发(2008)23号2008年4月1日起 840适用于上海市各类企、事业单位沪劳保综发(2007)31号2007年9月1日—2008年3月30日 750适用于上海市各类企、事业单位沪劳保综发(2006)29号2006年9月1日—2007年8月30日 690适用于上海市各类企、事业单位沪劳保综发[2005]24号2005年7月1日—2006年8月30日 635适用于上海市各类企、事业单位沪劳保综发(2004)30号2004年7月1日—2005年6月30日 570适用于上海市各类企、事业单位沪劳保综发(2003)31号2003年7月1日—2004年6月30日 535适用于上海市各类企、事业单位沪劳保综发(2002)36号2002年7月1日—2003年6月30日 490适用于上海市各类企、事业单位沪劳保综发[2001]45号2001年7月1日—2002年6月30日 445适用于上海市各类企、事业单位沪劳保综发[2000]55号2000年12月1日—2001年6月30日 325适用于上海市各类企、事业单位沪劳综发[1998]22号1998年4月1日—2000年11月30日 315适用于上海市各类企、事业单位沪劳综发[1997]27号1997年4月1日—1998年3月30日 300适用于上海市各类企、事业单位沪民救[1996]第16号1996年4月1日—1997年3月30日 270适用于上海市各类企、事业单位沪劳综发[1995]22号1995年4月1日—199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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