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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限购令解约的风险是什么

2021-11-30
商品房买卖中,对于购房者来说,由于限购政策的出台,有些可能不具备购房资格。出现这种情况后,购房者原则上是违约的。由于限购令无法交易,是否可以解除购房合同,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需要根据不同情况确定。1、针对 一手房可以免除买受人的责任。2、对于二手房,符合下列要求的,可以免除买受人导致合同终止的违约责任,但出卖人可以证明其实际损失,由买受人赔偿:一是合同签订时间在政策出台前;第二,在系争合同(包括定金合同)签订之前,最后一项导致政策约束的转让时间。;第三,买受人没有因政策限制而延迟履行的行为;第四,买受人在政策出台后及时通知出卖人(以3日为宜),并要求解除合同(定金合同按定金罚款处理);但是合同签订在政策出台后的,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处理,买受人应承担合同解除的违约责任(出卖人明知的情形除外)。

相关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2011年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二十条房屋买受人在合同签订后由于相应住房限购政策的实施而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买受人以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为由,请求解除合同,返还所支付的购房款和定金的,可以支持。当事人并主张赔偿损失的,原则上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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