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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产权登记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起到相关部门办理所有权登记,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本文提供的就是商品房产权登记流程和费用计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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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商品房产权初始登记: 凡由开发商新建商品房,在房屋竣工后3个月内,开发商应持相关资料向成都市房屋产权监理处申请办理商品房产权初始登记,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凭证销售。办理该登记应提交如下资料: 1、书面申请 2、国有土地使用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规划) 5、面积测量报告及总平面图 6、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原件)。 特别提醒的是,经办人应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到场。
买卖.设置抵押权等申请房产登记时,当事人双方应共同申请。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单方面申请:1、尚未登记的房地产首次申请登记的;2、继承.接受遗赠获得房地产权利的;3、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件或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除房地产权利的;4、权利人姓名、姓名或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5、房地产消失或权利人放弃房地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6、申请更正登记或异议登记的;7、法律.行政法规定当事人可以单方面申请的情况。房地产登记机关应在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地产登记手续,除法律规定外。当事人申请登记不仅需要提交申请书,还需要提交相关资料。房地产登记条例第16条明确提申请人可以事先做好准备,主要涉及:(1)身份信息,包括申请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如果委托代理人,还包括授权委托书;(2)房地产所有权信息,包括房地产所有权来源证明资料、房地产所有权证明资料;(3)登记原因证明文件,包括买卖合同、遗嘱等;(4)房地产自然状况信息,包括房地产界限、空间界限、面积等资料;(5)与他人有关的说明资料等。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到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应当分别按照下列情况办理:(一)属于登记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人当场更正后,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四)申请登记的不动产不属于本机构登记范围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登记权的机构申请。
商品房买卖合同产权登记的办理 1、现售商品房的,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30日内,甲乙双方应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出办理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申请,提交土地房屋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 2、预售商品房的,在本商品房实际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由甲乙双方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出办理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申请,提交土地房屋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 3、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办理本商品房产权登记。由乙方委托甲方办理的,乙方应在签定本合同日内,将办理本商品房产权登记需由乙方提供的资料提供给甲方。 4、如因甲方的责任,未能按期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交办理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申请,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的,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含)之内,自约定向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交资料并取得登记受理单之日起,至甲方实际提交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并于甲方实际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逾期超过日(与本条本款第(1)项约定的日期相同)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房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并按乙方已付房价款百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向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交资料并取得登记受理单之日起,至甲方实际提交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本条本款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甲方实际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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