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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薪。 第一,用人单位需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应缴纳社保、及时支付工资。如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支付...
所谓“无故拖欠”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依据原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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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写十一号发工资,可是每个月都到十八号发,算拖欠工资,但这种情况不算严重,当事人可以提出意见,但通常不会处理单位。毕竟就差几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几个月不发工资违反劳动法。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公司按月工资的行为属于无故拖欠工人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工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督旅投诉,也可以向当地有关部门申请仲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节假日或者休息日,应当在最近的工作日提前支付。工资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度的,可以按周、日、小时支付。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督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用人单位有下列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1)扣除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2)拒绝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补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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