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专利费用减缓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提出申请,提交收费减缴请求书及相关证明文件; 2、申请人为个人,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命令第39号《专利费用缓解办法》,专利费用缓解证明申请的申报资料齐全有效。申报资料包括专利费用减缓证明申请书的公司申请人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个人,不需要证明,只需要填写基本信息即可。 企业,需要到所在地科委或科技局提交信息办理证明,该证明最终与专利申请文件一起提交专利局。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39号《专利费用减缓办法》,专利费用减缓证明申请材料齐全有效。申请材料包括:专利费用减缓证明申请表;单位申请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说明书摘要;专利受理通知书复印件(提交专利申请)。申请人经济困难证明文件:上月企业财务报表、税务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单位经济困难证明;个人单位、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收入证明。根据《专利收费减免办法》的规定,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免以下专利收费:(一)申请费(不含印刷费和附加费);(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3)年费(自授予专利权之日起六年内);(4)复审费。
专利费用减缓办法规定如下: 第六条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必要时还应附具有关证明文件。 费用减缓请求书应当由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 第七条个人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的年收入情况,必要时应当根据专利局的要求,提供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共同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每个人的年收入情况,必要时应当根据专利局的要求,提供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 单位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并附具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证明。 个人与单位共同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个人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的年收入情况,单位应当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并附具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证明。 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证明应当说明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单位的性质是企业、事业单位还是机关团体,并说明其经济困难情况。 第八条专利局收到费用减缓请求书后,应当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批准费用减缓请求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 第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专利费用减缓请求不予批准: (一)未使用专利局制定的费用减缓请求书的; (二)全体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未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签字或者盖章的; (三)提出费用减缓请求的单位或者个人未提供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证明的; (四)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个人年收入超过二万五千元人民币的; (五)费用减缓请求书中未注明全体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个人年收入的; (六)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两个以上单位的; (七)费用减缓请求书中的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名称或者发明创造名称与专利请求书中的相应内容不一致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8人已浏览
223人已浏览
126人已浏览
37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