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所以说,劳动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履行劳动合同。 有时劳动合同约定的...
员工入职后只要在一个月之内签订劳动合同即可,这也就造成了劳动合同签订时间往往比入职时间要晚。 劳动合同签订时间指的是公司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与劳动者实际入职时间不一致的,双方劳动关系建立时间以劳动者实际入职时间为准,劳动合同有效。《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通常情况下,劳动者在实际提供劳动的同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签订期,劳动关系建立期和实际提供劳动期三者是一致的。书面劳动合同与实际劳动时间不一致时,应分为以下情况处理:首先,书面劳动合同签订前,实际劳动后,劳动关系自实际劳动日起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后按书面劳动合同签订日期,劳动关系建立日期前的书面劳动合同只有合同效力,合同方违反合同的,按《民法》规定追究违反合同的责任。其次,实际用工在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后的,劳动关系早于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建立不受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影响。本法还特别规范了这种情况,通过经济措施,能够尽快与工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时间】劳动合同的起始时间和实际履行时间不一致怎么办《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履行劳动合同”。这表明履行劳动合同的起始时间是员工和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的开始工作的时间。一旦双方就合同的起始时间作出约定,那么双方当事人就应当按约定的起始时间履行。应当先订立劳动合同,再按约定的起始时间履行劳动合同。那么,劳动合同上填写的日期晚于实际履行时间,对员工有什么利害关系呢这是用人单位没依法办理招工登记手续,为少缴社会保险费设下的陷阱。员工要引起警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与实际履行的起始时间不一致的,按实际履行的起始时间确认。”当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和实际履行的起始时间不一致时,员工要意识到应以实际履行的时间为准。员工可以与单位协商,要求单位改正错误,如果用人单位坚持不改正错误的,员工一定要在自己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件事发生的60天内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6人已浏览
215人已浏览
943人已浏览
17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