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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没有与用人单位约定试用期的,劳动者工作不到半年的,可以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有约定试用期的,在试用期间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
补偿多少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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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公司发展战略的问题,现在要裁员。2007-6-28日上午通知员工:下午离职,原因是公司业务调整,不能胜任现任岗位(没有书面文件)。当员工提出赔偿金问题时,公司说没有补偿。下午,公司换另一种口吻说,如果不离职就让我们调岗或者待岗(工资很少)。经过一天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2007-6-2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对公司所有员工公布部分员工不再承担目前岗位工作,即日起转为内部待岗,进一步安排另行通知。另外,这些员工的合同都是没有到期的,而且公司明确表态不给予经济补偿。请问:这种规定合法吗?待岗的具体法律规定是什么?我们对于“待岗”应该采取什么措施?1、单位应当进行经济补偿;
要根据员工被辞退的原因来判定是否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如果是经济补偿的话,未一年满半年是可以按照一年计算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单位辞退你,应该给你经济补偿金。所谓试用期必须是劳动合同约定了的,才有可能存在试用期.而你与单位并无劳动合同,所以不存在试用期的约定。 试用期内,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事实,由用人单位提供证据证明。不能证明的,则视为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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