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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岗职工新入职人员和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是编外合同人员,永远都不可能使用编制。 2、事业编现行途径只有一个,即参加由国家和各省举办的事...
果是通过人社局组织的事业编制考试进去的,那你一定就有编制,签合同只是你们单位自己的工作方式,不会改变你的身份。你要是对自己的编制不确定,你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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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一定有编制:编内编外都得公开招聘。编内的有些地方也需要签订聘用合同,这个得看地区和相关政策。一,公开招聘进入的和在编正式人员工资福利是一样的,没有区别的。二、该事业单位如果是在有空编的情况下通过省级人事部门备案招聘的人员,招聘以后将占编制转正式人员;如果是没有空编制的情况下招聘的人,但通过省级人事部门备案的,招聘进事业单位以后,算做是编制外正式人员,等空出编制后,可占编制转正式人员。三、如果公开招聘的就是临时工的话,不存编制问题,但工资福利一样。事业编都是签合同的,但是这是聘用合同,其决定的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人事关系,所以它不受《劳动合同法》的约束,而合同工签的是劳动合同,与单位确定的是劳动关系,受《劳动合同法》的约束。这就是由编制和没编制的区别。因为你和单位是人事关系,所以你的待遇是国家统一拨款,且待遇是合同人员的3倍左右。因为你与单位是人事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的约束,而合同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临时人员与单位是劳动关系受《劳动合同法》的约束。所以不能根据《合同法》要求与编制人员同工同酬。所以编制人员签订的是聘用合同,编制外的人员签订的是劳动合同。
聘用制是以合同的形式确定事业单位与职工基本人事关系的一种用人制度,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的身份属性通过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事业单位传统的用人制度是职工一旦被调入或分配到其单位,就终身成为该单位的职工。聘用制就是要将传统的用人制度改革成为合同契约式的用人制度;聘任制是事业单位内部具体工作岗位的管理制度,是相对委任制而言的。受聘人拟任工作岗位或职务一般通过竞争取得,确定的形式可以签定聘任合同,也可以签订聘约,或颁发聘书,也可以签订目标责任书。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对某一职工既要通过聘用制确定基本人事关系,又要通过聘任明确具体岗位职务。聘任制是企业自身的用人制度。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铁饭碗”即将全面打破。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14年7月1日实 7月1日起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7月1日起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20张) 施。省人社厅昨日发布了关于条例的解读,指出条例实施后最大的转变是将事业单位与职工确定为“合同关系”,下狠招打破终身制,实现人员能进能出。 条例规定,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三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指出,该条例最大的转变是,把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的关系确定为“合同关系”,打破终身制,建立包括合同聘用、公平竞争、激励约束、权益保障的用人机制,逐步实现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目标,进一步搞活用人制度。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确定,事业单位作为法人,与工作人员通过签订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确立了双方平等人事主体的法律地位,工作人员可以自主应聘,按聘用合同履行职责、享有待遇。自2002年至今,通过推行聘用制度,全国90%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经签订了聘用合同。 条例还规定,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外,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日前,国家人社部部长尹蔚民表示,目前事业单位的聘用合同签订工作还有“死角”,不少单位的合同管理流于形式、作用还没有真正发挥,聘用合同还没有充分体现行业、岗位特点。条例实施后要继续扩大聘用制度的推行面,做到聘用合同应签尽签,消除制度推行的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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