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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鉴定的影响因素: 首先,是鉴定组织与鉴定人员的中立地位,这是一个国家的医疗事故鉴定制度所决定的。 其次,是鉴定意见的公正性。 最后,...
目前法医对人体损伤程度进行鉴定的主要依据是办案单位提供的案情、病史资料和检验所见,三者的关系应该是依据检验情况、结合病史资料、参考案情,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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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下因素,是医疗过错相关的:医疗行为的合理性标准。即医学标准、医疗技术标准和医疗行为标准;医疗水平的地域性;医疗过错的其他相关因素。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1、擅自离职守或紧急情况,危重患者因借口推迟,延误诊疗和抢救机会;2、诊治中遇到明知复杂疑难问题,不请示或不执行上级医师指导,擅自处理;或者抢救危重病人,上级医师收到下级医师的报告后不及时处理;3、手术治疗中错位、器官摘除、病人体内残留异物;麻醉方法、部位、药品剂量错误,麻醉过程中不认真观察病情变化;4、因不遵守操作规程、检查不正确而错发、错配、错用药物,或者违反药物配禁忌,或者不按规定进行药物过敏试验;5、护理中不按规定交接班,不遵守医嘱,不严格执行查对等制度,违反操作规程; 6、不认真执行隔离消毒制度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供应的设备、敷料和药品不符合消毒要求;7、检查病理放射等技术诊断,丢失或错误标本,拍错部位,配错血;漏报、错报、迟报结果和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延误治疗;8、不遵循医疗原则,滥用毒麻限剧药品,没有病人乱开药,开错药; 9、中医人员不懂西医知识擅用西药西医疗法或西医人员不懂中医知识擅用中药中医疗法。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四)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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