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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农村房屋的行为实际上进行交易的是两部分的,一是指房屋,另一部分是相应的宅基地的使用权。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农村和城市...
如果购房者在入住后不能取得房地产权证,其所购的房屋所有权尚处在一种不确定的状态,购房者将不能取得如下权利: 1、不能进行买卖、赠与、置换、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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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小产权房千万不能买来投资或自住深圳私人小产权房相比正规商品房,优点就是价钱便宜,大概是正规商品房三成首付的价格。最主要的缺点就是没保障,不受法律保护,房屋质量差,维权困难,不能贷款,不受法律保护,不可以继承,不可以上市交易,不可以落户,产生纠纷不好处理。房子自身的缺点更是不胜枚举。私人小产权房存在下面法律意义上的风险。1.唯一凭证律师见证书,国家不予承认。当“小产权房”遇到产权争议时,购买者的权益将得不到法律保护。更怕产权拥有人将整栋楼的房产证拿去银行贷款,之后还不上被银行查封楼宇,银行,公安,法院等国家部门可不认什么律师见证书之类的东西。2.“小产权房”没有房产证不能上市交易,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小产权房是办不了房产证的。在二手房交易的时候没有房产证是贷不了款的,所以转手的时候相当困难。二手交易的时候仅仅在律师见证书上改个名字,这样的见证书能有什么保障?3.如遇到拆迁,将被视为违章建筑,得不到拆迁补偿。就算有补偿,也是先将补偿款给产权拥有者,之后按先前购房协议补偿到每一位小产权房业主,如果没有协议,或者产权拥有者不讲诚信,小业主的利益得不到保障。私人小产权房自身还存在许多缺点。1.房屋建造的质量问题。由于私人小产权房大多数都是由小包工头包工包料建造,偷工减料的事情经常发生,加之建设中和竣工后都没有正规质监部门从中监理和建后质检验收,房屋质量没有申请通过国家质监部门认证,所以房屋质量毫无保障。购买后再发现质量问题要求退房,维权很困难。2.周边环境差。房屋5米左右距离就有一个两层楼高的高压变电站,电磁辐射这东西对人体产生的影响虽然还没科学的定论,还是离得越远越好。旁边的餐饮店没有安装封闭式烟囱,浓烟直接排放,周边都能闻到炒菜味道,脏水随地泼倒。相邻楼宇之间的间距太小,采光和通风不好。3.居住人群素质差。房屋一楼入口大门边有住户随手丢弃的垃圾,电梯常常可以看到痰迹,闻到烟味,楼道墙壁上广告乱贴乱涂乱画,深夜还能听到邻居的高音喇叭声,通宵麻将声。4.物业差。开始说好有保安,之后解释意思是让保障你有安全,一楼值班室装台电脑每层装个摄像头,这就“保安”了。没有安装门禁系统,如果出现偷盗事件,只能说运气太差了。物业通过提高水费电费赚取其中差价,从而增加业主负担。5.私人小产权房拥有者的诚信。绝大部分买房者是见不到小产权房拥有者的,有什么事情都是物业出来解决。直白的说,很多事情你找不到小产权房拥有者就没有什么商量的余地,今天说好的事情,第二天随时可以改口,物业往往会推给一个存在或者不存在的小产权房拥有者,耍起了“太极拳”。房屋设计问题。出于简约空间考虑,其中单间或者一房一厅的户型,往往没有阳台,晒衣服要放到厕所里面,或者厕所里的窗口防盗网去晾衣服,这样对身体健康有影响。有些房间中间有大横梁高40厘米左右,吊天花就显得很低沉,或者有立柱凸出,使用面积和美观都大打折扣。7.小产权房的附属配套设施,如供水、供电、供气等,因不在国家规划之列也不能得到有效保证。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如果购买此类私人小产权房作为投资,出租收益或者自住,必将是烦恼的开始,麻烦事情不断。
答:如果你买房的目的是自住,那么,风险并不大。首先,你的房是盖在村属的土地上,土地归所在村集体所有,所以,发生产权争议的可能性非常之小。作为对该房产的准司法仲裁主体的村委会是承认你的产权的,如遇到拆迁,村委会将视你的产权为该村产权的一部分而予以保护。至于以违章建筑对待,于法于理均不通。如果,你所买的小产权房在亲属、朋友、熟人中发生转让买卖,也是可以进行的。因为在此种转让中产权证并不重要,可以用民间的商业合同方式进行转让,它一样具有约束力。
;一、农村房屋买卖有哪些情况根据农村房屋买卖的特点,我们很容易就可以分为售房者和购房者两种情况。对于售房者而言,基于农村房屋的土地性质,我们也不难知道,售房者一般应为农村集体组织的村民。而对于购房者来说,则存在两种情况,即: 1、集体组织外的成员。 2、集体组织内的成员。对于集体组织内的成员,也可以根据其拥有的宅基地使用权情况进行分类。 (1)已有一处宅基地,符合国家标准; (2)已有宅基地,但在具体情况上还未达国家标准; (3)已在集体经济组织落户但并未分到宅基地;以上就是农村房屋买卖可能会出现的全部情况,每一情况的具体规定或者操作方式都会有所不同,甚至能否进行买卖都有不同的规定。那么,宅基地可以买卖吗二、宅基地可以买卖吗宅基地可以买卖吗回答这个问题,不仅要结合上面农村房屋买卖的情况,还需要结合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法律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一户村民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宅基地所有权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其使用权由集体组织按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划拨给村民使用。作为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在取得的土地上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可以在该土地上建造住房以及其他附着物。作为使用权人无权单独转让宅基地,但如果使用权人在宅基地上已建造了房屋,房屋的所有权的完整权能属于宅基地使用权人。此时,房屋的所有权与土地的所有权分属不同的权利主体,双方在权利行使方面必然相互牵制。而房屋与土地紧密结合的特点决定了二者必有一方要妥协,或者房随地走或者地随房走。故而其处置情况应该有以下几方面: 1、如果是集体组织内的成员,即根据上文分出来的三种情况,在第一种和第二种情况下,该成员通过申请宅基地的方式一般是不会被允许的,因为这违反了一户一处宅基地的规定;而对于第三种情况,则通过法定的程序可以依法申请得到一处宅基地。然而,这是不是代表着集体组织内的成员不能购买宅基地了呢并非如此。尽管法律规定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但并不妨碍村民拥有一处以上的宅基地。只要售房者自己有其他住处,并且双方达成合意,宅基地是可以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转让的。 2、如果是村民集体组织外部成员申请购买宅基地建房,则是不允许的。众所周知,我国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分为国家和集体两种。根据法律规定,国有土地可以上市自由交易,而集体土地则只能是组织内部成员所有。集体组织外部成员是不允许购买农村宅基地的。即便已经购买,一旦将来农民反悔,起诉到法院要求返还房屋,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法院是肯定会作出买卖合同无效的判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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