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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登记的办理指南

2024-11-06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的房屋赠与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二、房屋赠与的当事人需凭借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并按照规定缴纳有关契税。 三、办理公证。依照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 四、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应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以下证件:申请书、身份证件、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契税收据等。 五、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虽然取得赠与公证书可以迅速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但收费较公证高很多,而且无特殊情况不易撤销,房屋一旦发生了产权变更,即使后悔也无法改变。因此,要特别提醒,办理赠与必须慎重。 另外需要补充的是,根据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也就是说,如果想撤销赠与行为的原因是这三种情况,即使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那也同样可以有权撤销。不过要在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过了时效就丧失撤销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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