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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前各地的社保局网站是否能查询到个人社保帐户缴费情况不同,因此不能一概而论。 2、有的地区社保局网站,可以查询个人社保帐户缴费明细及余额...
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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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同滞纳金上限 滞纳金是一种行政责任。滞纳金的上限不超过金钱给付义务的100% 按照现行法律规定,滞纳金是指行政相对人不履行行政处罚义务,而应当向国家行政机构承担的一种行政责任。 滞纳金具有法定性、强制性和处罚性。目前滞纳金的数额绝大多数是按日加处,其标准有百分之三、千分之一、千分之二、千分之三、千分之五、万分之五等。《行政强制法》关于“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的出台,给滞纳金设定了上限。
1.滞纳金具有法定性、强制性和惩罚性的特点。 2.法定性是指滞纳金是由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款项,个人和其他团体都无权私自设立。 3.强制性是指滞纳金的征收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
加收滞纳金的税、费种类范围: 《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可见,《征管法》对加收滞纳金的范围仅指税款,未按规定期限缴纳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防洪保安资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保障基金等依法由税务局征收、代征的费,不能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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