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经济补偿金=基数×年限,经济补偿金中的基数是指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提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应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以你在此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向你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据你所述,用人单位应向你支付从2003年至解除合同时的年限计算。即5年*1000元=5000元。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和你解除劳动合同,应向你双倍支付赔偿金,也就是5000元*2=10000元。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终止劳动合同:(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2、终止劳动合同不存在双倍赔偿问题,只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才可以享受相当于经济补偿金二倍的赔偿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7人已浏览
164人已浏览
128人已浏览
12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