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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根据《郑州市廉租房保障办法》第三十七条,已实物租赁的保障家庭自愿申请购买廉租房的,可以通过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和抵押购买房屋产权。...
公租房是不允许买卖的,因为公租房的产权属于国家所有,个人只是承租。就像租房一样,不管住多久这房子都不是你的,因此不能将它买卖。不过,承租公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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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进行购买的。 毕竟廉租房的初衷,就是以购、租、补的形式,来帮助特定的群体。 只要达到相应条件,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进行购买。 但是因廉租房牵扯地方财政,导致廉租房政策在实际实施中,有诸多的问题。 而廉租房的物权,是完全属于政府的,我们只拥有使用权。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申请廉租房要满足的条件及其相关问题,离婚申请廉租房一般是只要证明自己无力支付相对应的房租且没有固定经济来源即可。希望这些资料和步骤足够的清晰,假如您对此仍有疑问的话还是建议您到相关律师事务所咨询,为您解决一些与这方面相关的分歧并解决与离婚抚养权相关的问题是我们的荣幸。希望对您有帮助,感谢您的阅读。
可以。但是,公租房是不允许大家擅自买卖的,等你居住了一定的时间后,如果经济条件更宽裕了,就可以和政府购买这房子。公租房以5年为为一个期限,租住者去购买改善住宅房的时候,能够退掉公租房。或者业主租住满5年后,能够以成本价银行利购买购自住。购买时能够选择一次性付款或许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房钱,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依照规则交纳房钱。公租房不可以上市买卖,采购人需求转让的,由公租房所在的单位组织回购,回购报价为原销售报价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不会跟着房价的上涨而上涨。一旦发现用虚假信息骗得公租房租住的,将强制请求其退出。要小心谨慎购买。
不可以的,需要满足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常住居民户口且实际居住才可以申请廉租房。广州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户政策解读一、主要政策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4〕77号)、《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税务总局第120号令)、《关于印发广州市解决城镇双特困户住房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办〔2004〕60号)、《关于印发2007年底前解决5643户双特困户住房困难问题具体操作办法的通知》(穗国房字〔2006〕638号)。二、什么是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4〕77号)规定,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要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合理布局,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严禁以经济适用住房名义取得划拨土地后,改变土地用途,变相搞商品房开发。廉租房是政府面向具有城镇常住居民户口的最低收入和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的租金相对低廉的普通住房。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经审核、公示后,可享受廉租住房保障。三、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申请条件(一)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4〕77号)规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或承租一套经济适用住房:1.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2.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3.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4.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目前我市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正在制定中。(二)廉租房申请条件:根据《关于印发2007年底前解决5643户双特困户住房困难问题具体操作办法的通知》(穗国房字〔2006〕638号)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城镇居民家庭属于城镇双特困户,可以申请廉租房:1.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常住居民户口且实际居住;2.市民政局核定的低保救济家庭、低收入家庭或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家庭;3.无住房及租住私房(不含有赡养关系的借住、租住关系)的家庭(以上合称无房户),以及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0平方米的家庭。四、我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的其他方式符合我市城镇双特困户认定标准的居民除可以申请廉租房外,如果由于工作、生活、教育等原因,还可以通过租赁住房补贴、租金核减两种方式来解决住房困难问题。租赁住房补贴是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发放租金补贴,由其到市场上租赁住房,目前补贴标准按人均居住面积10平方米,每人每月322元计算。租金核减是指现已承租市直管公房和各单位自管公房的双特困户,按照廉租住房的租金标准给予减收住房租金。目前我市廉租住房租金标准为1元/月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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