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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尽快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区劳动行政保障部门申请工伤鉴定,然后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并根据残疾程度享受工伤保险。工伤申请期限为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注意不要超过期限。
五至十级工伤职工,在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单位工作至退休,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五至十级的,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的情形是:五至六级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者劳动关系的,七至十级劳动合同期满或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职工退休是劳动关系法定终止,不属于应当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的情形。国家作出这项规定,是因为工伤职工退休,依然在统筹地区,旧伤复发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无需支付医疗补助金终止工伤保险关系;而退休后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不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无不存在影响再就业问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符合工伤规定的诊疗目录。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按照单位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保险条例》中所说的工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有两块:第一是工资总额: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第二是指“本人工资”也就是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中所指的“工资”是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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