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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不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借名买房,如办理贷款困难,律师建议双方签订书面协议,以白纸黑字的形式固定借名买房行为,如果有条件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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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买卖安置房的风险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有房产证的安置房可以买卖。没有产权登记的安置房不能上市交易,但在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这样的安置房买卖。不受政策允许会受到限制,或者直接视为无效。2、价格风险安置房的买卖大多是在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但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进行的,但从订立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间隔时间长,变化大。特别是如果价格持续上涨,交房时的价格可能与之前的价格相差近1000元,拆迁户会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失,所以拒绝交房,要求涨价,最终导致双方矛盾加剧,诉讼。3、人为风险共有人是拆迁安置房买卖风险最大的制造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四项规定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因此,未经共有人同意,房屋买卖合同将被视为无效。二.买卖安置房需要注意的问题。1、调查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房子在拆迁前有产权证,但没有及时办理,以后可以办理。但是,如果房子本身没有产权证,最好不要买。二、安置房买卖必须办理公证手续,这样才有法律保障,以免日后发生纠纷。
买房的风险如下: 1、开发商出售房屋时,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证件; 2、开发商有一房二卖甚至一房多卖的情况; 3、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 其.其他可能遇到的风险。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证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应当按照《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借名买房的法律风险: 1、登记购房人反悔就会造成事实购房人若不能证明双方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和支付购房款; 2、如果登记购房人有对外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法院查封并拍卖该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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