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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有关该问题只有劳动部在1964年有一个规定,是参加单位组织的体育活动属于工伤,所以如果在旅游过程中参加单位组织了体育活动受伤,才应属于工...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单位组织旅游受伤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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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公司福利参加旅游受伤一般算工伤。用人单位安排旅游,应当也属于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的活动范围,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因工外出期间”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或者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场所以外从事与工作职责有关的活动期间; (二)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或者开会期间; (三)职工因工作需要的其他外出活动期间。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与工作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开会无关的个人活动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认定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属于,公司组织的属于企业活动,旅游过程中受伤的,符合因工作原因受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该案件还需结合具体组织什么活动、什么场所等来判断是否承担责任。 如果仅组织聚餐、旅游等一般活动,若组织者者没有过错,无需承担责任。如果组织探险等危险系数较高的活动,可能需要承担责任。 组织者自创的《免责声明》不可能完全免责,应当从全体参与者的人身财产利益出发,坚持专业、谨慎、安全原则,充分履行通知、排查、告知、提醒、注意等义务,尽量回避或者降低活动风险,确保户外活动安全、顺利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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