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农村土地承包法》将农村土地承包区为两类,即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其中个人可以承包多少土地,以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为承包方,按照统一安...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一、经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承包方自愿...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国营农场本身的性质是国有资产,农村土地(包括其农林场)属集体所有,国有农场改制土地承包前者是国家所有,后者是村群众集体所有; 2、根据以上所有制性质,村民不能拥有该农场的所有权和必定的使用权,该农场土地处理方式由农场及其主管部门定制或有其它协定的由其它协定处理,其它协定包括征用土地时的附带条款; 3、分析你提供的内容,可以发现农场可能成立时间较久,故安置有当地农民,可能有一定的义务照顾当地村民,所以也分出部分土地给当地群众,解决他们缺乏种养上的土地条件,是计划供给,虽然可以采用承包方式租赁土地,但不适用于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这前后两个承包有质的区别,原因如1,主体不同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第十五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第十六条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二)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为保护集体资产和促进生产发展,对技术要求较高的专业性承包项目,如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中只有不满16周岁的子女、或者只有不能辨认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集体可收回承包项目,重新公开发包。但死者“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由发包方或接续承包合同者给予合理补偿,其补偿作为遗产,依法继承。因此,你有权选择继续经营或转让该林地承包经营合同,转让折价所获的补偿可以作为遗产,依法予以继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03人已浏览
197人已浏览
589人已浏览
35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