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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议书与合同书没有实质区别。2、只要你们双方的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比如劳动法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规定),且协商一致,都是合法的。...
劳动合同依《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而劳务合同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两者有一定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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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是单位与单位(包括公民与单位、公民与公民)之间由于劳务问题成立的契约。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一)当事人的性质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就是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例如,一方为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位的行政,另一方为劳动者);而劳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是经济流通关系的双方当事人。 (二)合同的内容不同。劳动合同的内容规定了劳动者被单位录用为职工后,因完成工作任务而明确的双方权利和义务。劳务合同主要规定劳务合同当事人之间,由于一方向另一方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三)劳动者在履行劳动义务场所的身份不同。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是合同关系的主体,参加单位工作,成为该单位的职工,享受该单位职工的权利,履行该单位职工的义务。签订劳务合同后被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甲方)派到另一方(乙方)劳动的劳动者,只按照甲方意见在乙方参加劳动,并不成为乙方的职工。乙方向甲方支付劳务费,但不给劳动者发工资。有时为了工作简便,经甲乙双方协商,也可由乙方代替甲方向劳动者发工资(然后从劳务费中扣除)。但从性质上说,还是甲方给劳动者发工资。从表面看,劳动者也常同乙方职工一样按时上下班,但这是按照甲方的派遣意图办事的。 (四)法律依据不同。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依据劳动法的规定办理,而劳务合同则应依据民法的规定办理。由于法律依据不同,发生争议以后的处理也不同 以上就是ask.com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劳动合同期限有几种期限的全部,看完本文你是否都了解关于劳动合同期限有几种期限的相关知识呢?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存在的前提条件,是实现劳动合同内容的保证。劳动合同是以实现劳动过程为目的,劳动过程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ask.com的相关律师。
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每个人都可能遇到的合同关系。虽然两者只有一个字的区别,但各方面的关系有很大的不同。主要区别如下:(1)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私营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双方都可以是法人、组织和公民。(2)主体性质和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之间存在经济关系和个人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外,还应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安排,遵守规章制度,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职工。但是,劳动合同关系的主体之间存在经济关系,双方之间没有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动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3)《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和其他主体之间存在经济关系。,劳动合同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调整。(5)不履行合同的法律责任不同。不履行劳动合同不仅会产生民事责任,还会产生行政责任;不履行劳动合同只会产生民事责任-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没有行政责任。(6)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劳动合同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先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进行劳动仲裁。除仲裁最终案件外,不接受仲裁裁决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是预先程序;但劳动合同纠纷可以通过双方协商或直接起诉。
1、主体资格不同。 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 2、主体的待遇不同。 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3、报酬的性质不同。 因劳动合同的履行而产生的劳动报酬,具有分配性质,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不完全和不直接随市场供求情况变动,其支付形式往往特定化为一种持续、定期的工资支付;因劳务合同而取得的劳动报酬,按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支付,完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是商品价格的一次性支付,商品价格是与市场的变化直接联系的。 4、适用的法律不同。 劳务合同主要由民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合同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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