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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出如下分析:依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房地产中介公司作为房屋买卖双方的居间人,因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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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劳动者过错范围内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进行赔偿;2、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一)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属于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为优先履行判定标准。 (二)两份合同中一份已进行了过户登记,另一份未作过户登记(不管房屋是交付了哪一方)。因房屋的过户登记是物权变更范畴,按物权对世原理、物权公示原理,和物权优先于债权原理,确认已办理过户登记的一方享有房屋所有权。 (三)在第一个买房人已办过户后又卖第二人的情况下,因这时出卖人已没有所有权,所以他的第二次卖房是无效的。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房屋产权归房东所有,房东有权利出售房屋,你们无权干涉,房东也有权利要求买方看房,你们也无权干涉。 对于中介违约行为,你们可以要求中介退还剩余房租、押金并要求中介赔偿你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但基于合同相对性,和房主无关,你们只能找中介维权。 当然,买卖不破租赁,在合同有效期内,你们还是可以继续居住的,直到合同到期。如果房主强行要求你们腾房,你们也只能搬走,然后向中介维权。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最后说句题外话:以后不要在中介手里租房子,可以通过中介找到房主,直接和房主签合同,免得给生活凭添许多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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