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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审批的用途使用,要变更的一般都比较难...
点评:该业主。某的行为违反了两类法律规定。 1、我国《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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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登记机关核发的房屋权属证件上记载的用途,应当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用途一致。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擅自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确需改变的,应当满足建筑安全、居住环境、景观、交通、邻里等方面的要求,征得利害关系人同意,报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到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相关变更手续;涉及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违反前款规定,擅自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工商、文化等有关部门不得核发相关证件。
业主可以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但需征得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答:改变房屋用途是指改变房屋原设计用途或改变房屋实际使用状况。承租人要求改变公有房屋用途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二)符合房屋使用安全;(三)不影响相邻房屋使用;(四)不影响文物和优秀近代建筑保护。有下列改变公有房屋用途行为之一的,必须经房屋所有人、相邻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和业主委员会书面同意,并报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批:(一)居住房屋改为非居住使用;(二)非居住房屋改为居住使用;(三)非居住房屋改为其他非居住用途。改变房屋用途涉及规划建设管理的,还须报规划管理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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