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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贷款买房没有借款合同这件事, 如果在银行办理贷款过程中,遗失合同,你可以在信贷档案里复印一份加盖印章后留备案。 贷款合同一般是一式三份:...
购房贷款合同丢失后的补办方法如下: 1、携带好自己的身份证到贷款银行,然银行重新给你一个原合同复印件,然后加盖银行公章。 2、如果你当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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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贷款就是你把房子抵押给银行,银行贷款给你,你按月还款。如果没有合同,请问银行怎么把你的房子在房屋交易中心设定抵押?! 如果没有抵押,你借100个胆子给银行工作人员,他也不敢放贷款给你! 肯定是开发商(提供按揭贷款的部分担保方和贷款实际收到者)、银行经办人员其中某个环节有问题,可能很多种(当然最最简单的是工作人员工作疏忽把给你的那份丢了或忘记签了)。 其实有没有合同现在无关紧要,关键是 1、你要确认你的确是在这个银行用你这套房子按揭抵押贷款了你所知道的、正在还的那笔贷款。否则,过上几年,你觉得还完了,银行确通知你还有一大笔钱没还,就不太好了。 2、还完贷款,不是还要解抵押吗,没有合同总是不方便的。 3、贷款合同条款谁也不能都记在脑子里,有一份暗示看看还是方便的 因此,为保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一定要拿到这份贷款合同(这是你作为合同签订方的权利),应急的话可以到所在地房屋交易中心档案室交点费用(个人查挺贵)复印一份并要求盖上中心的章(那里肯定有)
答:退房后按揭贷款怎么办?)那里,因此银行贷款的还款责任应当由原出卖人承担。(二)其实,房屋买卖合同和银行贷款合同是两个独立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是以房地产为标的的买卖合同,由出卖人和买受人签订的,银行贷款是房屋价金的一种支付手段;贷款合同是银行和买房人之间签订的,合同标的是所借款项,房屋在贷款合同中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正因为这两个合同是相互独立的,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一定联系(一个是以房屋为买卖对象,一个是以房屋为抵押物),但解除购房合同不代表连贷款合同也同时解除了,买房人和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依然存在,借款还是要清偿的。
借名买房合同的公证是需要当事人向公证机构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包括借名买方合同原件、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房产证等材料,申请人需要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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