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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与被征收人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等问题签订补偿协议。合法的房屋被拆迁,被拆迁人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
遇到房屋被强拆你需要做好证据保全工作,把房屋、土地的证件保留好,找到是谁做出的强拆决定,如果是政府做出的你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是其他人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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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强制拆除条件的,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土地征用房屋强制拆迁应当由有关单位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即只有司法强制拆迁才是合法的。1、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作出裁决并送达拆迁当事人;2、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超过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未搬迁的;3、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或者提供周转用房的;4、拆迁人依法向公证处办理证据保全的;5、有理由要求实施行政强制拆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建筑物等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阻挠国家建设征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政府强拆怎么办一、房屋被强拆了怎么办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因此,当政府强拆了你的房屋,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时,你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申请行政复议应符合的条件有哪些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申请复议范围。5、属于受理复议机关管辖。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行政复议申请人应自知道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三、提起诉讼应注意什么1、不能对抽象的行政行为提出起诉。2、注意复议前置的情况对某些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法律规定必须要先向作出该行为的机关的上级机关提出复议请求,不服复议决定的,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有些行政行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具体可参看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3、注意诉讼时效行政诉讼法规定了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诉的时效方面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四项:1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2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是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4、注意被告主体的问题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主要法律依据有: 《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该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还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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