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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槽的相关法律规定是:如果曾经担任过因经营不善破产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 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公司破产清算之日起不超过3年,不能再担任其他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目的可以分为三个层次: (1)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这是该法的直接目的; (2)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是该法直接目的的必然延伸; (3)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是该法的根本目的。
现在多数企业的不正当行为不管是虚假宣传行为、还是商业贿赂行为其隐蔽性比钱—个阶段要强的多。这是因为随着我国法制的逐渐健全,企业经营者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他们对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解读比上一个阶段要深刻的多。加之大多数企业都聘用了法律顾问,在维护本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对法律条文的把握也更强了。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企业在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时候,往往钻法律的漏洞,或者走一些法律监督不到的程序方式来实现,打法律的擦边球,其行为更不易被察觉发现,具有极高的隐蔽性。如一些网络恶意攻击行为。电视购物中的模糊宣传行为等等。特别是网络恶意攻击行为,行为人才网络上雇佣一些写手或者是枪手,通过论坛、博客、视频等多种信息传播形式,恶意对某一品牌的安全、质量等方面进行恶意的攻击,损害这些商品的商誉,在市场中引起不利的影响,使人们对某种商品产生厌恶情绪,从而降低对某种商品的购买欲望,削弱某品牌的消费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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