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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裁员应当支付劳动者双倍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到1年的,按1...
一、你公司是否胜诉,首先须考虑合同的有效性问题; 1、如你所述,被告(广西公司)派员工与你司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是否有被告(广西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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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要搞明白,你是否有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你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没有违反,你可以走以下救济途径:第一,你可以向劳动局仲裁申请公司的辞退是违法的,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到你的哺乳期结束,主要是让用人单位给你续交保险和发工资;也可以因违法解除合同,要求给予赔偿金,赔偿标准根据你的情况应该是五个月的工资(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二,你还可以向劳动局举报公司没给你发工资,要求补齐工资,劳动局会帮助你的,具体要提供什么证据,你可以去当地劳动局问一下,不是很麻烦;
一般来说企业都有自己的人事管理办法,关于辞职申请的审核都有自己的流程,但是在有关劳动法上就有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方式通知用人单位。法律是底线,你不碰触就不是你的责任。 1.找主管人事行政的领导当面沟通。 2.在公司未完成审批流程前,继续正常上班,正常考勤,如果可以,保留考勤的相关证据,薪资是以你工作正式结束的期限来结算的。 3.社保未缴并不属劳动纠纷范畴,劳动仲裁与法院一般很少受理,你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反映,要求行政部门督促企业为你补交社保。如劳动行政部门不作为,可向法院起诉起不作为行为。
女职工在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也是不允许被裁员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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