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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说的交付,在法律上应当是房屋所有权的转移,即平时所说的办理完产权证。交钥匙实际上属于交付使用(只是转移房屋的实际占有,即进户),一般地,...
未经竣工验收备案的房屋,不能交付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第27条规定: 第二十七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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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规定未经验收合格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由此可见,对未经验收合格的商品房,法律已明文规定不允许交付使用。同时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并由主管部门组织工程质量监督、消防、规划、人防等有关部门或单位进行验收”的规定,商品房只有经过了上述部门的验收并合格后,才能算是达到了交房条件。
验收条件:1。建设项目的所有工作内容均按设计图纸完成(室外散水内部)。2、消防验收完成。3、电梯验收完成。4、空气检测完成。5、通水通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实确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的,应当予以支持。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和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的,应当予以支持。
商品房需要验收的内容很多,消防通道是当地的消防大队验收的,房屋质量是由建设局的质量监督站验收,每套商品房的面积计算书都是房管局给予并且测量的。 商品房验收必须经过单体验收、消防、规划、人防、防雷、环保、绿化、配套等多方面的验收合格才符合验收合格,因为住宅作为一种特殊产品,其所要验收的环节特别多,只有所有的环节验收合格通过,才能达到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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