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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
探望权中止包括了以下情况: 1、探望权人将子女带入色情场所或让子女观看不健康的影视、书刊的; 2、探望权人道德败坏、通奸、姘居、卖淫、嫖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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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实践的角度来看,探望权的中止包括以下情形:探望一方对子女有违法犯罪行为。给予未抚养一方探望权主要是为了给未成年子女提供一个良好幸福的成长环境。如果探望一方对子女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探望权的行使违背了权利行使的初衷。探望一方教唆、胁迫、引诱子女实施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子女尚未形成稳定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容易受到亲人的影响。所以,如果探望一方教唆、胁迫、引诱子女实施不良行为,会对未成年子女的成长产生很大的不良影响。探望一方有严重的健康障碍,威胁儿童健康。如果一方有传染病,如果继续给他接触和探望未成年人的机会,会增加传染给未成年人的机会,严重威胁未成年人的健康问题。因此,当探望者影响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时,首先应暂停探望权的行使。探望者存在严重的质量缺陷,直接威胁到子女的健康或安全。探视权的行使侵犯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人民法院可以暂停探视权的行使,侵权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视权。
1、对子女有侵权或犯罪倾向的; 2、有劫持、胁迫可能的; 3、有恶习或有不良道德倾向的; 4、有急性传染病或精神病的; 5、子女反对探望或探望的客观条件发生变化不宜继续探望的等。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具体的“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主要是指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下列情形: 1、患有严重精神病或尚未治愈的烈性传染性疾病的; 2、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子女的; 3、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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