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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产权的房子到期后,即住宅建设用地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1、其实房屋的产权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因为房屋是个人财产,只要房屋不拆迁产权是永久的; 2、土地是有使用年限的。因为我国规定土地归国家所有,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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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通常所说的房屋产权年限主要包括三种:住宅用地,产权年限是70年;综合用地,产权年限是50年;商业用地,产权年限是40年。房屋产权年限到期怎么办呢?1、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2、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21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如果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3、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房屋外,其它的房屋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1、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2、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3、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4、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的申请,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您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5、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6、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应当至迟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到期了如果房子还在的话,房子依旧是你的,只是要补交土地税。 房产产权期限是指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房子所有权本身。 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为国家所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和交易使用权。 住宅的使用权限是70年,从该地取得日算起。 购房者只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房子就是私人财产,不属于国家。只要房子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子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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