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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不动产登记这个问题是怎么的?

2022-07-28
对于会议纪要所表述的内容,大河报记者昨日也对多名业内人士进行了采访,受访者纷纷表示该会议纪要直切郑州不动产目前所存弊病之要害,可将郑州不动产登记工作引入正轨。 在这其中,房地产业内资深人士A先生(应受访者要求隐去姓名)表示,会议纪要中所述,“要坚决把所有与不动产登记无关的流程剥离出去”,代表着郑州将从“减少法定之外环节”上着手,对不动产登记工作进行提速。对此,大河报记者昨日也了解到,郑州不动产登记部门各网点也于日前停止收取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交易、抵押“确认单”。对此,A先生再次强调,“确认单”(在部分地区也叫做告知单)并非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第656号令)中,登记部门办理业务的法定要件。 此外,值得关注的是,为彻底解决此前包括郑州在内,全国不少地方出现的抵押业务分由房管、不动产两部门办理,从而导致的“双抵押、双注销”结症,郑州市要求相关部门继续对抵押进行研究论证,依法依规作出界定,并在上述会议纪要下发日起的两周内提出意见供研究,确保实现抵押业务一家办理。 但与此同时,也有业内人士对会议纪要所列要求提出了在现实操作层面的优化建议。其中,业内人士C先生表示,在现实中,虽然不动产登记部门不再接收房管部门所出具的“确认单”,但对于现存房屋所有权证书真实、合法性的确定,以及在“限购限贷”政策下,不动产相关登记业务申请人是否具备办理条件等问题,仍需房管部门进行确认、界定。对此,他也建议,房管部门可将“确认单”的相应审核工作前置至网签合同备案时进行,以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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