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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俗地说,签订合同时,定金,订金与押金的区别在于: 定金是买方为了锁定货物而向卖方交纳的一笔款额,约定买卖双方均不能够毁约或违约。如果买方违...
订金与定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两者的性质不同。定金是一个法律概念,而订金只是一个习惯性用语,不是法律概念。 2、两者的功能不同。订金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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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是一方当事人给付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债务履行的担保,目的在于督促债务人履行义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订金在法律上并无相应的规定,因此订金不具有法律上的担保意义,在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的时候,也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定金是当事人给付对方作为合同履行的担保。合同的债务履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担保的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定金具有担保作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时,适用定金罚则,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订金”和“定金”在法律上有重大的区别:一是定金的交付通常是在合同订立时或者履行前,具有预先给付的特点;订金的交付,或与履行主合同同时,或与履行主合同相继进行,不是预付。二是定金担保的对象是主合同的主给付;订金担保的对象往往是合同中的从合同。三是定金的数额低于合同标的额,法律规定不能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则没有法定限制。四是定金具有在一方违约时发生定金丧失或双倍返还的效力;订金没有双倍返还的法律效果。 在本案中,该房地产公司在收据上写明收受的是定金,如果你现在不想继续购买房屋,你可以要求该房地产公司返还双倍定金。虽然该公司辩称自己是笔误,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只有本人陈述而不能提出其他相关证据的,其主张不予支持。但对方当事人认可的除外”之规定,只要你不认可该房地产公司是笔误,该公司又没有其他证据能证明该款是订金的情形下,法院应该认定这10000元是定金,并最终判令该房地产公司给你双倍返还该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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